除了“五险一金”带来的经济利益外,杭州市其他多项与社保挂钩的优惠政策也给了“社保挂靠”长袖善舞的余地。
梳理政策相关政策:外地户口人士在杭州购房,需提供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外地户口人士购车,亦同上;外地户口学龄儿童申请在杭就读,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区交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凭证;杭州市的引进人才落户政策也有相关规定,在杭落实工作且缴纳社保一个月以上……十多项政策与杭州社保挂钩,“好处”不言自明。
尽管“挂靠参保”能带来切实的实惠,但一名猎头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大部分参保的人员其实都“出于无奈”,“毕竟谁都希望有个固定的单位,有份稳定的工作,政府也鼓励更多的人参加社保。”
上述人士在记者提出“挂靠参保”合法性的质疑时甚至直言记者“心态不对”,“我们是交钱的,又不是免费拿的,不知道你是什么想法。”
“挂靠参保”面临监管难题
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咨询二科科长陈靓说,近年来他们接受市民咨询时,关于“挂靠参保”投诉屡见不鲜。一些无业人员、重病人群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还出现了异地工作、杭州参保现象,损害了广大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保基金的安全,让社保基金后期支付压力增大。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说,不管是劳务公司自己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帮忙找到用人单位挂靠,伪造一份劳动合同来参加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成立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发放工资福利等,劳动者应该提供事实上的劳动。
正因为此,通过“挂靠”这种形式形成的劳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挂靠者不诚信,找到公司要求支付劳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也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曹永平说,在他们在监察过程中发现“挂靠参保”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执法却面临不小的难度,“一方面,我们的执法力量有限,400多人要面对杭州那么多企业,很难深入监管;另一方面,目前法律法规无明确的条款对这类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