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管理:
转诊原则:坚持一级、二级、依次转院的原则。患者确因病情需要转院检查治疗,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方可转院。
1、经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2、本院无条件开展治疗的疾病。
3、危、重、急病人必须转院抢救者。
转诊审批程序:
主管医生出具转院会诊申请→科主任同意签名→业务院长签署批示意见
特种检查、治疗的管理:
确因需要做特种检查和治疗,单项费用在80元以上,要求检查阳性率符合相应比例,杜绝一切与本次就诊病情无关的检查和治疗,上述审批程序同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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