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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每年劳动投诉中 单位不足额买社保占2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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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首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昨日起,我市在较场口日月光广场启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仅一个半小时,共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宣传资料11000份,接受咨询3000人次。
  社保没有买足

  职工两途径投诉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职工遇到单位不足额买社保的情况怎么办?昨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石岗现场支了两招。

  1.《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如果单位不公示缴费明细,劳动者也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号的最后六位数(密码)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2.假如职工发现单位没有按照足额买社保,可提供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工资条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实际收入的证据,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保费。

  社保缴纳争议

  可劳动仲裁诉讼

  “劳动者投诉时,社保部门将保证不暴露投诉者身份。石岗提醒,劳动者向社保部门投诉时,既可选择实名,也可匿名投诉。若是实名投诉,也可要求社保部门查处单位时,不暴露自己的身份。

  他表示,尽管在现行司法实践中,社保缴纳争议尚未能纳入仲裁或诉讼中,具体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但《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劳动者除了向社保部门投诉外,社保争议将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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