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莆田出台具体方案 新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从莆田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

  此次补偿方案的规定与往年相比,筹资标准有所提高,住院补偿水平明显提升,个人住院最高补助达42万元,比去年增加9万元。该补偿方案已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住院封顶线提至12万元

  方案规定,2012年莆田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个人缴费由30元提高到50元。在住院补偿方面,2012年个人住院最高补助达到42万元,其中住院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2万元,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封顶线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

  普通门诊补偿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比例提高到50%~70%,次均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5~30元。同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普通门诊基金支付范围,标准每人次为9.0元,个人仅需自付1.5元,新农合基金支付7.5元。为了稳步推进村卫生所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村卫生所补偿比例提高到30%~50%,次均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元左右。普通门诊每人年封顶50元。

  为了体现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对全市100岁以上老人,住院实行零起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100%比例报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