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整体上利好大病种用药:大病种保险实际上是提高了医疗费用较高的病患的报销比例,从而提高该类病患的就诊意愿。费用较高的疾病包括肿瘤、肿瘤、器官移植、糖尿病、心脏病(PCI)、艾滋病等,大病种保险将有利于该类疾病用药的放量,相关上市公司包括恒瑞医药(抗肿瘤药)、华东医药(免疫抑制剂)、信立泰及乐普医疗(PCI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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