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反映,他1999年因个人原因,从单位办理了调动手续,开始在国营企业工作。问在原事业单位的10多年工龄在退休后的待遇中会有体现吗?该补办哪些手续?
省人社厅答复: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应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果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视同为缴费年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