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深圳医保“家庭账户”如何共享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家庭账户允许参保人被其多个家庭成员授权使用,使用顺序按照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由多到少顺次进行。也就是参保少儿可同时关联父母双方医保账户,父母双方都可以给参保的孩子进行授权。孩子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只需要刷自己的医保卡,系统会自动进行识别是爸爸的个人账户余额多,还是妈妈的个人账户余额多,将优先从余额多的账户里扣款。

  假如参保人A关联了家庭成员参保人B的医保账户,参保人B的个人账户里有1万元余额,以2010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05元为例,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积累额超过4205元,就可用自己的医保为家人支付看病费用,那么参保人A需自付的1万元费用中,有5795元(10000元-4205元)可以从参保人B的医保账户里出。

  还有需要自费的4205元,是否可以享受门诊超支费用记账政策,按比例进行记账?对此,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说:“享‘家庭账户’后不能同时享门诊超支费用记账,这4205元要自费。因为一方面参保人A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都会进钱,另一方面又在用参保人B的账户看病,如果还要同时享受门诊超支费用记账的政策,会对其他参保人造成不公平。”至于参保人是愿意享受“家庭账户”,还是愿意享受门诊超支费用记账,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愿选择其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