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了缴费弹性。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10%、20%、30%四个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100元、2400元、2700元、3000元、3300元十个档次,方便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同时,政府对应缴费档次给予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的缴费补贴。此外,增加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凡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提出,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缴费标准可由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降低至35%或30%。
■保障范围扩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限下限由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进入托管中心人员可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享受城镇职工生育险待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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