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和人口特征,制定县(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含非公立医院)。临潼、长安、阎良、户县、高陵、蓝田、周至等7个远郊县(区)政府负责办好一所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三级规模及功能的县级综合医院、一所二级中医医院、一所二级妇幼保健院,原则上不再新办公立医院。城六区政府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适度规划发展区级公立医疗机构。
《意见》中明确了县(区)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7个远郊县(区)公立医院是县(区)域内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初诊、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城六区区级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该区域应急突发事件、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并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任务,开展特色医疗服务。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我市将改革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县(区)级公立医院在政府补偿经费和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到位前提下,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偿。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改制为民办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