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居民医保将执行新规,报销比例与封顶线提高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根据《规定》,自其发布之日起,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报销比例及封顶线将全面提高,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医保待遇。
筹资标准提高为390元,个人仍只需缴150元
调整后,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及财政补助如下:
成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90元,其中政府补助240元,参保人员依然只需缴150元;未成年人(含在校大学生)筹资标准大幅提高,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政府补助240元,参保人员依旧只需缴纳40元。家庭困难的大学生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经认定后将得到财政全额补助。
此外,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对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340元补助(提高了90元),参保人员仍只需缴纳50元;对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金额提高至270元,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则由原来的20元降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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