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江西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国标
27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率先实现了全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统一,结合基本医保,居民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5%、80%,高于国家对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
全省实现大病医保统一
近日,国家人社部召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座谈会,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7日,省社保局医保处负责人就我省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据省社保局医保处负责人介绍,2009年,我省着手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以省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的意见》明确要求城镇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条件下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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