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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特殊慢性病鉴定结果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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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人可用四种方式查询。每年年底,本市各大医院的门诊窗口都会聚集大批开药的医保患者,尤其是慢性病的医保患者,为此,社保中心规定,慢性病医保开药量不超30天。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于日前结束,体检结果于11月27日公布,申报人可用四种方式查询。

  鉴定通过的参保人,自本年度第四季度起开始享受医保慢性病待遇,患者或家属可于11月27日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待遇有效期为两年。

  四种方式查询体检结果

  1、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体检医院公示

  2、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3、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blss.gov.cn

  4、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电子自助查询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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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新增的六种特殊慢性疾病报销项目有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帕金森综合症和类风湿关节炎等。同时,对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将会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对患有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这类人员的定额标准;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和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等个人负担较重的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定额标准也将高于其它门诊特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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