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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本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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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肥市人社局出台新政策,包括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日前,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该局规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对居民医保2011参保年度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费用从今年12月17日起开始陆续发放,不需个人办理申请手续,由市医保中心直接拨付到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的本人账户上。

  亲属可携带证件代领

  曾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并已领到徽商银行银联卡的参保人员,二次报销费用将直接汇入本人徽商银行银联卡。

  未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的参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亳州路58号,栢景湾西大门)领卡。

  16周岁以下学生及儿童由父母持户口本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卡;已成年居民,如果因病不能亲自到银行领卡,可由近亲携带患者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到指定银行办理。如患者死亡无法提供身份证的,法定继承人持有死者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死亡证明、代领人身份证以及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的代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进行登记后,再由代领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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