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涉及约20万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同时,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据悉,江苏省级公费医疗对副厅级以下已实现了定点医院和差额报销的“双重前提”,即完全取消了100%报销的福利。
据本网采访的南京市数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次改革“早有准备”,并且感觉坦然。
事实上,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早已是必然趋势。
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于1952年,当时中国城市医疗体制由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组成,职工的劳保医疗由财政资金和企业支付来承担,其中,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
1994年,国家在江西九江和江苏镇江开展职工医保制度试点,第二年扩展到50个城市。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在内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开始转向医保的改革。
不过,企业职工医保随着国企改制而流迅速推进,公务员等人群的公费医疗改革相比之下显得缓慢。
由于医疗改革需要由财政向社保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公费医疗制度并入医保体系也面临着改革成本的问题。对此,南京市尽管没有透露改革成本,但南京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这次取消市级公费医疗不会影响到现有职工保险人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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