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险合并仍分账管理
目前,在新会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参合人数47.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万人。从明年起,该两险种将合并组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
据介绍,新会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后,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核算、分账管理。
报销上限为每年8万元
按照省、市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新会区参保人员在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统一调整到70%、65%、55%、40%,非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为35%。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加大特定病种门诊补偿,病种范围由原来的8种增加至12种,其中患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的,年使用定额可达9600元,其他病种为3600元,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的,取较高病种年使用定额并增加1200元。
全年门诊可报销两次
为切实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面,新会区将在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制度,即引导居民在社区(村)卫生站或乡镇卫生院就医,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使小病不出村(社区)、一般病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