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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明年农民花40元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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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011年1月1日起,新会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合并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届时,城乡社会保险差距将消除,参保人每年只需出资40元,住院最高就可报销8万元。
  按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本镇(街)的公立卫生院(含本院下设卫生站)就诊的,按照门诊可报销费用的30%进行报销,全年每人门诊可报销两次,每次报销上限为25元,每人每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50元,当年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特殊人群免费参保

  据了解,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期为今年11—12月。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40元,其中个人出资4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新会区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参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中央、省财政除外)均由个人承担。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以及符合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人员包括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个人及其父母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镇财政各按50%的比例安排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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