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每年交纳32元互助费最高可享5400元住院津贴
为了提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职工群众因患病和遭受意外伤害后住院治疗造成的医疗负担,提高职工保障待遇,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自2012年11月起实施《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每人每年交纳互助费32元,最高可享受住院津贴5400元。
甘肃省会员已过35万人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1993年由全国总工会创办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组织。在职工自酬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是介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正在发展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障事业,最大的特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低收费、高保障、高回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成立于1995年5月,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甘肃的唯一派出机构,负责在甘肃省内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办理互助保障业务。截至2012年10月,参保单位累计达1750家,发展会员逾35万人。已为26596名患病和遭受意外伤害的职工支付互助保障金2356万元。有效减轻了职工群众的经济负担,提高了职工群众的保障水平,为职工群众筑起了又一道抵御风险的屏障。
单位参加不能少于20人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明确,凡已参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且在保障期限内的在职职工和各种从业人员,都可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申请参加。同一单位参加这一计划的在职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人数的70%。在职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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