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等11项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也获得通过。记者注意到,在《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上,由于此前规定的创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门槛较高,容易造成资本闲置,不利于深圳创投行业的发展,此次该条例降低了门槛。
条例规定,今后创业投资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五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的,即可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该创业投资机构总资产的20%。同时,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对创业投资机构予以政策、资金引导和扶持。
此外,为适当提高对不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以及损坏林区防火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将对擅自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或者损坏生态公益林防火设备、设施的,由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