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基本医保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扩大
记者从三亚市社保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三亚市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按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个人缴费120元(原100元),各级财政共补助280元(原1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8元(原60元),省财政补助28元(原18元),市财政补助144元(原92元);按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个人缴费50元(原30元),各级财政共补助270元(原16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8元(原60元),省财政补助28元(原18元),市财政补助134元(原82元)。
提高住院待遇支付标准
按照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支付比例9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80%(原75%)、三级医院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原12万元);按照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支付比例85%、二级医院支付比例70%(原65%)、三级医院支付比例55%(原5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原8万元)。
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不设起付线,不限定支付次数,按50%(原40%)给予支付,每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一档250元(原200元)、二档200元(原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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