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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休医保待遇挂钩缴费年限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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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面世才几天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称修订稿),已成为深圳市民广泛议论的话题。而其中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才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的新规定,备受外界质疑,被批缺乏人性化,对参保者不公。
  黄险峰强调:“如果退休的人员越来越多,不缴费人群在享受医保待遇的人群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为了确保基金平衡,不降低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就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比例,这样就会增大在职缴费人员的压力。”而且,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设置最低缴费年限也将有失公平,因为有可能就有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却可以不缴费就享受医保,占用别的参保人缴的医保基金。

  不过,黄险峰也同时表示,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还在征求意见中,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最终确定的方案,参保人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

  深圳一位政协委员表示,医疗保障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有关部门应聆听普通老百姓的声音,换位思考这一敏感的问题,充分考虑参保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出更加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广大参保人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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