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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三种医保可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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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原市人社局数据显示,目前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已超过232万人;而太原市卫生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2月,太原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104万人,参合率约为99%。

  以上手续办完后,工作人员会将这些办理结果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出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退还本人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就业时,需要转出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太原市医保中心需要首先收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随后才能进行个人账户余额划转等转移接续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可从转入地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等原因停止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转移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时,将终止参保人员的城镇职工医保关系,次月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同一制度之间或这两个制度之间,包括太原市在内的全省各市也可以完成相互转移。转移时,由本人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有关凭证办理转移手续。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介绍,此次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打破了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壁垒,必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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