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我参加居民医保,每年缴纳100元,今年没缴,现在缴什么时候能用?
市人保局:参保居民应当连续不间断地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正常缴纳2011年居民医保费用,201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续保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连续正常缴纳2011年居民医保费用,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续保人员,自缴费次日享受医保待遇。2012年3月31日后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人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7〕76号)文件规定:自缴费次月起,有6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慢性病分类不同补助有别
市民胡先生:慢性病中哪些属于一、二、三类,为什么没有公布明细?
市人保局:一个统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1200元。在此基础上,三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15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000元、一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500元。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在以上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同时患上述另一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病种的补助额之60%进行再补助。
一类门诊慢性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肾病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豆状核变性。
二类门诊慢性病:结核病(活动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冠心病(心肌梗塞);高血压病(iii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多发性大动脉炎;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关节炎;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硬皮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三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病(ii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白塞病;骨关节炎;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癫痫;前列腺增生;强直性脊柱炎。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