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侯女士:“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到底怎么解释?
市人保局:(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
(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
同时符合前款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在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的,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填写申请表,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审批确认。
参保人员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条件的,其用人单位应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个人缴费参保的由个人申请),经经办机构审核后,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伤残军人、离休干部不选定点
市民石先生:伤残军人和离休干部也要选定点医院吗?
市人保局:伤残军人和离休干部不在这次政策调整范围内。
异地办医保不能实现全国统筹
市民葛女士:异地办理的医保能否实现全国统筹?
市人保局:现在还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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