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2001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特别是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通过制度并轨、政策整合,构建了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跃升。
“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一方面通过分步实施,使公费医疗顺利并轨。另一方面实行财政补助标准、缴费时间、报销制度、基金管理‘四个统一’,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实现人群全覆盖。”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孙彦说。
由于北京市公费医疗制度涉及中央、市级、区县3个层面,单位多、人员多、问题多,特别是区县公费医疗统筹层次低、筹资标准不统一、就医不方便等问题十分突出。面对难题,北京市人社局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待遇平稳衔接”的原则,先后在海淀区、西城区、平谷区进行试点,并在总结区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2012年将45万名区县公费医疗人员和22万名市级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实现了公费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
孙彦介绍说,医保制度并轨后,参保人员直接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1家增加到250家,就医不方便的问题明显改善。同时,他们建立了统一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确保了医保待遇平稳衔接;实施持卡就医,及时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付医疗费,单位事务性负担也大大减轻。
为了构建统筹城乡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北京市人社局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出台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居民缴费时间、门诊报销比例和医保基金管理,为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保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突出特点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近年来,北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快速增长,基金收支平衡面临风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市人社局通过构建1个信息平台、开发2套信息系统、完善3项管控措施的“一二三工程”,提升了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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