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正式实施
目前,我市城镇医保市级统筹系统成功上线运行,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实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设区市。
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正式启动实施。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将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现“一卡通”。
2011年底,我市出台了《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医疗保险统筹工作随即展开。按计划,到2014年底,我市将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六统一”目标。
医保卡全市通用
市级统筹前,我市的医保系统有20个统筹地区,每个县(市、区)都有自己的医保政策,不但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各不相同,而且医保的信息系统也不一样,全市一共有4家不同的医保网络系统,各县(市、区)的医保网络互不连接。
2012年12月8日起,医保“一卡通”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全市所有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能够持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就医结算。此政策惠及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参保人员达10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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