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渝中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渝中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作了大幅度提高,从本月开始,渝中区居民可按新的医保政策办理医保。
调整一:报销比例提高5%~15%
医保制度调整后,普通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待遇不变,成年人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有5%~15%的提高。而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统一的50%,调整为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85%、65%、45%。
调整二:增设成年人重大疾病住院待遇最高封顶线12000元
新的医保制度中特别增设了成年人重大疾病住院待遇。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伏线分别为100元、300元、800元。一档封顶线为6万元,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40%,二档封顶线为12万元,报销比例为85%、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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