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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医保中心再次挑战医保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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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渝中区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待遇不变,成年人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有5%~15%的提高。而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统一的50%,调整为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85%、65%、45%。成年人重大疾病病种增加了肝功能衰竭病人透析治疗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2种。

  调整四:未成年人待遇支付水平提高

  未成年人普通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意外伤害门诊待遇不变,重大疾病门诊待遇并入重大疾病住院待遇,一档封顶线为10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统一的50%,调整为85%、65%、45%,二档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提高到15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统一的70%,调整为90%、70%、50%。

  同时,新生儿落地参保也开始全面推行,这一变化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当年无医疗保障的空白。

  据介绍,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参保,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随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新生儿也可在出生3个月内缴纳全款(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独立参保,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不设待遇支付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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