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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职工医保跨市县结转市县职工省城住院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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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今年元旦起,我省海口、三亚以外的市县和洋浦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参保人,均可以选择在海口、三亚以及各个市县的51家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医和报销了。

  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物价局将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根据试点市县上报的调整建议方案,统一调整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促使医药收入比例调整,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在有效运行中回归公益性,让广大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海南省新农合医疗筹资标准将不低于340元

  南国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陈新)据新华社报道,卫生部部长陈竺今天表示,2013年,我国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记者今晚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我省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筹资标准将不低于340元。

  据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罗正秋介绍,2013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将从目前的290元提高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按照国家的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2013年,我省的新农合医疗筹资标准将不低于340元,而农民个人的筹资标准是60元。2012年,国家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33元提高到290元时,我省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就比国家高一点,达到了295元。

  2012年我省农村居民参合481.53万人,参合率达98.22%,连续四年保持在95%以上,达到国家要求在95%左右的目标。我省全面落实新农合财政补助政策,提高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标准,筹资总额大幅增加。2012年新农合全省人均筹资从238元提高至295元,其中:中央补助从108元提高至132元,地方补助100元提高至113,个人缴费从30元提高至50元。2012年新农合当年应筹资总额为14.21亿元,比2011年增加资金2.60亿元。

  据了解,2012年,我省建立了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扩大重大疾病范围,将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行病种限价结算。2012年1-11月,重大疾病患者住院共受益1966人次,同比增加1613人次,补偿金额1705.19万元,同比增长432.82%,重大疾病实际受益水平达到64%,其中部分心肌梗塞、脑梗死、重性精神病患者实际受益水平达80%以上,农民患重大疾病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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