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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保卡——居民医保新增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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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1月1日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
  每次超出50元后超额可报50%

  参保居民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

  门诊统筹只对参保人发生在备案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医疗行为,给予报销。

  门规病人选了门规定点

  再选一家社区定点

  记者了解到,对于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参保人还可以申请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同时,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规的备案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不限社区或综合定点。原居民医保门规备案超过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区医保办办理定点变更手续。逾期未变更的,市社保局将进行统一变更。

  门诊统筹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就医时,可以凭居民医保卡,使用医保系统办理就医结算,只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社区进行结算。

  如果参保人暂时无卡,可以先到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门诊统筹无卡证明后,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结算,同样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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