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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保卡——居民医保新增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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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1月1日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
  参保人选一家社区定点备案时带身份证和医保卡

  按照要求,居民医保参保人本人自愿,可根据个人情况,就近选择济南市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共有127家,具体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或到就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应在12月31日前,持居民医保卡或身份证到社区定点备案。备案后,长期有效,只要不更改定点机构就不必每年重复备案。明年起,如果参保人想要变更备案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只需要在居民医保缴费期内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重新办理即可,上次备案信息自动终止,产生新的备案信息。

  大学生选择校医院定点

  费用按60%支付

  据介绍,此次实行门诊统筹选择社区定点,对于参保大学生来说,由所在学校于每年缴费期内统一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一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承担本校全部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根据要求,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的一个医疗年度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8月。

  参保大学生于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经本校批准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将现金报销材料交至学校经办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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