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签订协议后,未办理异地就医的广州市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在东莞市人民医院就医,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慢、门特及普通门诊就医定额即时结算待遇。已办理东莞异地就医,且将东莞市人民医院作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的广州市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在该院就医,也可享受住院、门慢及门特就医即时结算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已办理东莞异地就医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其普通门诊待遇采取包干方式,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目前,申请东莞地区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如选定东莞市人民医院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还可以选择东莞地区其他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在这两家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特、门慢基本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再按规定回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已办理东莞地区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未选择东莞市人民医院作为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就医,参保人需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后,便可直接即时记账结算。
据悉,目前,广州已与肇庆、佛山和东莞三个珠三角城市实现了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并在珠海开通了个人账户支付功能。加上省内多个兄弟城市已和广州20多家医院签订异地就医服务协议,兼且广东省社保局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有望年内建成,覆盖全省的医保互认适时结算网络将得以建成。
东莞可享在穗就医同等待遇项目
据悉,东莞市人民医院可开展的广州医保门诊5类特定项目:恶性肿瘤化学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急诊留观、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
广州医保同时指定该院可对15种慢性病提供门慢治疗,即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
据介绍,广州参保人可在东莞享受到在穗就医同等待遇。即参保人至多可选3种慢性病种,每病种每月最多可享受150元的药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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