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参保人数达448.3万人
今年,大连市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10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48.3万人,其中,职工353.6万人(包括:城镇职工290.5万人,农民工63.1万人),城镇居民94.7万人,已完成今年扩面指标(440.6万人)的101.7%。
今年以来,大连市医疗保险工作以强化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平稳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参保人数稳中有升,医保实际待遇水平不断提高。针对统筹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统筹前各地区遗留的问题,配套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地体现了医保统筹后的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五个统一”,扩大了基金整体规模,增强了基金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医疗保障区域协调发展。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0.4%
今年上半年,大连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险政策:为缓解老年居民的缴费压力,暂不上调2012年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并将动态增长的缴费机制调整为定额缴费;为了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为保证离休干部医疗,调整了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筹集标准;出台了《大连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将家庭病床的建立向社区服务中心举办的老年养护机构延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范围进行规范。
在各项政策综合效应作用下,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4%和70.1%,提前完成省责任状下达的75%及二级医院65%以上的考核指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