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后,本市医疗保险将更加注重公正公平,逐步由单纯的待遇调整向结构性调整转变。在2013年,大连市将按照国家医改要求,逐步实现两项制度突破。
一是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将参保人员普通疾病和部分适用于在门诊进行的手术病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城镇居民医保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缴费
逾期缴费暂停待遇三个月
从今年9月份开始,大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昨天,大连市医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不要错过缴费时间,否则将有三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大连市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年来,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已有近百万人参保,平均每年有21.5万人次享受该项保险的相关待遇,有效减轻了参保人的就医负担。自今年9月份开始,大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三个月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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