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社区首诊、分级医疗模式。参保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服务团队及时为患者办理预约转诊手续。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改革试点一:参保农民看病须先找社区医生
参保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服务团队及时为患者办理预约转诊手续。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当在住院7日内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办转诊手续。
《方案》中明确,在试点区县的乡,以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方式确定与服务区域内参合农民的服务关系,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重症由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到县医院,疑难重症通过绿色通道预约转诊到各区县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亚急性期康复病人和需长期医疗护理病人纳入长期住院集中管理。
改革试点二: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
为减轻患者负担,遏制大处方和滥检测现象,本市在新农合试点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即根据住院病人所患病种确定相应付费标准的费用支付方式。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得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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