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三年来,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2500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较改革前提高了26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甘肃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2015年)》提出,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转变,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继续稳定扩大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人群的参保工作,完善异地参保、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规划》明确,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年筹资标准分别达到450元和42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5%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提高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慢性病和大病康复的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90%)。
同时,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不断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到2015年,全面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同时,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的实施,改革按项目付费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付费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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