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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先看病后付费试点要求非医保患者先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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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表示,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而早在去年,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深圳市首家试点开始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全新模式。
  新快报:“先诊疗后结算”在该医院得以实施,最主要的条件是什么?

  伍贵富:这是深圳福田区一项民生工程,医院持有医保卡的患者站医院患者一半以上,医院资源等方面在福田区都具备优势。

  新快报:此模式能否在珠三角推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伍贵富:可以推广,需要逐步完善,比如医保卡方面需要参与支持,这个覆盖面要加大,另外就是对患者确切的身份认证信息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新快报:在深圳第四人民医院来说,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伍贵富:患者认可度增加,医院的服务也能改善。

  创新:

  医保病人住院也纳入新模式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6月20日开始,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只是适用于医院门诊和急诊的深圳综合医保人群。而从去年的12月1日开始,医院将这种模式延伸至住院病人。

  据悉,目前在广州市已经开展了“先诊疗后结算”的就医模式,但针对于住院患者则未能纳入该模式内。相比广州,深圳第四人民医院则为住院患者开通了便利条件。记者从该院大厅一则公告处了解到,医保患者需要住院的,需持医院开具的住院单-到住院收费处,选择免交押金办理入院手续(交医保卡)-住院治疗-每住满3天或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时预交押金1次-出院结清自付费用,医院退还代为保管的医保卡(医保患者已签署了自费承诺书、择期大手术、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及有第三责任方受伤致病的除外)。

  待解:

  非医保市民尚需埋单再看病

  “先诊疗后结算”的新模式为持有医保卡的患者提供了就诊便利条件,那么非医保患者是否有条件纳入新模式?对此,院长伍贵富表示,如果要将非医保患者纳入新模式内,还需医保体系、户籍制度进行完善方可实施,“我们现在跟病人沟通,会询问地址、电话等信息有没有更改,如果更改了会要求重新更新,医生看完病还会提醒患者去交费”。但是,非医保卡患者,医院无法确切掌握患者的真实身份等信息,因此难以将这部分患者纳入新模式内,“现在假身份证很多,社会信用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医院没法确切认证患者信息,不敢在非医保患者上实施,如果户籍完善了,会慢慢扩大。”院长伍贵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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