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未成年人、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农转居人员等群体,做出了妥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这项政策举措在《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医保办法》)中得到了体现。
记者特别提道:因为个体经济组织应被视为"用人单位",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已有规定。根据相关法规,修订版《医保办法》使个体户也能以"用人单位"的身份参保,这就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个体户及其雇用的工人都可以参保,二是不论是否拥有广州户籍都可以参保。
《医保办法》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得到了全社会关注:其一,《医保办法》扩大了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有利于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其二,《医保办法》规范了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及就医管理办法,有利于解决"看病贵"问题;其三,《医保办法》扩大了医保的支付范围,提高了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其四,《医保办法》取消了医疗个人账户中的"基础金",提高了医保的统筹共济能力。
其实,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本来可以不用那么复杂。因为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医疗保险的真谛是互助互济。医疗保险针对的是疾病风险,而疾病风险与现代社会中的老年风险、失业风险、生育风险、工伤风险相比,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其他风险都是在人生某一固有的年龄段才会出现,所以,针对这些风险,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会有未雨绸缪的时间和足够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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