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南京市将提高患重大疾病居民的二次报销力度。那么,二次报销究竟如何计算领取?中国网江苏频道今天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医保中心行政科科长钱程。
二次报销的范围以及标准
二次报销额度提高后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而言,凡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55%;补助金额上限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6万元/人?年。对于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60%,补助金额上限再增加1万元,达到7万元/人?年。
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而言,凡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比例由40%提高到4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对于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
南京市医保中心行政科科长钱程给记者举例,假设李女士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她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共计25000元,那么她可以得到的二次补助应该是(25000-20000)×55%=2750(元)。同时,记者了解到住院医疗费用以累计的方式计算,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未达到二次补助标准,但一年内与之后几次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达到标准后也可享受二次补助。在住院医疗费用中,医院门槛费即住院起付标准也在二次补助范围内。目前,南京市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900元。
二次补助款如何领取
南京市医保中心行政科科长钱程解释说:“二次报销中的大重病与病种无关,参保人员只要在一次报销后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规定标准后即可享受二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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