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拥有一张医保卡,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障,这在很多地方还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但昆明2013年打破城乡二元化医疗保险制度,向前迈出了艰难的一步。
39岁的黄斌是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中坝村的农民。前几天因为一次感冒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病情加重转成了肺炎。无奈之下,只能住院接受治疗。记者见到黄斌的时候,他说起话来的声音还有些沙哑,这是肺炎还没有根治的后遗症。他说,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前前后后总共花了1000多块钱,其中个人支付了260元。这得益于昆明市自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新政策。
同城同保
2013年1月1日,《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将昆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二为一,使373万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上政策统一、待遇统一、经办统一、系统统一,实现“同城同保”。
当然,实现规模如此庞大的城乡统筹并非一日之功。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李卫明说,整个过程前前后后经历了10余年的时间。
2001年,昆明市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于同年4月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实现了由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变。
2003年,昆明市试点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由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也逐步得到解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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