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试点大病医保,患者自付医疗费至少可报销50%
近年来,高额的医疗费用使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1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为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达到一定数额还可以至少报销50%医疗费。
谁受益: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都享受
据有关人员介绍,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去年已经实行,此次将大病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居民,基本上可以将全市人群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据粗略统计,此次可受惠约557万人。
据了解,凡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纳入大病保险统筹。农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新农合母亲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就诊的参保(合)城乡居民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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