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医保系列案中多数涉案人员是业务行家,但法制观念淡薄,在利益诱惑面前,背弃了公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导致谋取私利的欲望恶性膨胀。”在靖州医保系列案的办理中,办案人员剖析了孳生医保犯罪的主观因素。
“套取医保资金已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法不责众,导致集体腐败,窝串案频发。”办案检察官梁永华说。
办案人员发现,一些医保工作人员往往认为医保基金是“政府福利”,即使没买药看病也要想方设法将钱弄出来,存在“不拿白不拿”的想法。
“申报医疗保险金的程序不完善、漏洞多,使得套取医保犯罪频发。”梁永华指出,异地就诊病人在住院后三天内电话告知医保局进行登记,医保局工作人员依据电话告知记录在患者“转诊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就视为同意患者异地住院治疗,参保患者就能按程序办理医保报销,并未核实患者是否真实生病住院;对代办人的身份把关不严,亲戚、朋友都可作为代办人且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医保金支付方式混乱,既可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也可以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支付的也不明确要求转到患者本人的银行账户。
“缺乏鉴别票据资料真伪的有效手段,把关不严,也是一个重要的程序漏洞。”据梁永华介绍,医保局业务股对患者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对于票据资料的真伪只能依靠肉眼、经验鉴别,缺乏有效的鉴别手段,而工作人员大多只注重对报销病种、报销药品种类、报销金额的审核,对票据及病历证明真伪把关不严。
“此外,涉案人员大多经济困难,自我保护意思不强,贪图小利。”梁永华告诉记者,提供医保卡和代办医保报销的人大多为下岗职工或无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面对犯罪嫌疑人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诱惑,往往就忽视了对自我的保护,主动提供医保卡、身份证,最后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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