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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城镇居民医保方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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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居民在今年12月25日前足额缴纳或预存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12年度南京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和续保登记工作已从6月1日起开始,凡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条件,并且没有办理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在12个月内的婴幼儿)凭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可补办201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

  ●续保不需本人办理

  已经参加南京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2012年度的医保续保将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间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特困职工子女,上述期间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2年度续保验证手续;身份发生变化的居民,也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续保手续;其他参保居民2012年度的续保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不需要本人办理任何手续。

  ●如何缴费

  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直接把2012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在规定缴费期内预存到"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内,由工商银行代扣;如果没有"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的,可持新换发的"南京市民卡"(有工商银行功能),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开通银行功能,把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在规定缴费期内预存到"南京市民卡"内,并持卡到工商银行玄武支行(洪武北路139号)办理缴费代扣关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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