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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城镇居民医保方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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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居民在今年12月25日前足额缴纳或预存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参保居民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已持有"南京市民卡"并选择工商银行的,由本人在规定缴费期内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直接把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预存到"南京市民卡"内,由工商银行代扣款;没有办理"南京市民卡",或是持有"南京市民卡"但未选择工商银行的,本人需要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直接持《参保登记表》(黄联)或"南京市民卡"到工商银行指定网点的柜面缴纳现金;新生儿办理参保后,2011年度医保费可凭《参保登记表》(黄联)直接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缴纳现金。

  ●保障待遇

  待遇享受时间,参保居民在今年12月25日前足额缴纳或预存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居民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或未足额缴费,将不享受201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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