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患者常常背负着巨大的经济负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中国恶性肿瘤的平均治疗费用大约在10万至30万元之间。而中国目前的人均年收入大约在8000元上下,换言之,平均来说,如果某个中国人得了癌症,他得为此耗费十二到三十七年的收入。
在珠海,包括癌症、白血病等各种肿瘤病已经全部纳入基本医疗范围,治疗肿瘤的大部分药品也都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粗略计算,参保的职工或外来工肿瘤患者治疗费用可报销9成以上;参保的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可报销8成以上,医疗费最高报销可达每年62万元,参保人待遇水平居于全国、全省前列。
今年3月新规实施后保障大幅提高
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在全市约145。4万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按近期统计数字,约4000人的病种被认定为肿瘤病(不包含流动人口)。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住院费用上,职工和外来工待遇基本一样,报销范围能达到90%;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待遇基本一样,报销范围约70%—80%。在报销上限方面,职工和外来工每年最多能报销30万;居民和未成年人最多每年能报销20万。
在补充医疗保险方面,珠海市今年3月份实施保大病的《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覆盖所有参保人,在原先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通过叠加报销、更高的报销比例,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职工(及外来工)和居民(及未成年人)参保人可享受的最高支付限额均增加20万元,分别达到50万元、40万元。职工(及外来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最高达94。8%,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最高达81%。
此外,按照办法,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即最多可报销12万元。综上,参保人医疗费最高报销可达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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