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参合群众在上述各类报销补助后,余下的医疗费用达到相关标准可进行二次重大疾病报销。二次报销年报销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不同医院不同的起付标准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三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保障期间首次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等4种特定单病种参合人员,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和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剩余的基本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三次报销)75%,年报销最高额度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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