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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住院医保最高报销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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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3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今年全省要在5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正式实施大病医保,2015年全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住院报销:镇街医院、区级医院、区外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50%。实施心脏病、白血病等6种儿童重大疾病补助(在病种限定费用内报销70%~90%),对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等13种重大疾病进行限额补助,对尿毒症、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等21种病种实行特殊门诊报销(按住院标准报销)。

  二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参合群众在上述各类报销补助后,余下的医疗费用达到相关标准可进行二次重大疾病报销。二次报销年报销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不同医院不同的起付标准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三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保障期间首次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等4种特定单病种参合人员,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和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剩余的基本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三次报销)75%,年报销最高额度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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