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销办理
1.在所选定的成都的3至5家社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持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发票、参保地当地社保卡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具体报销事项根据当地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我市报销比例】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异地就医的审核及医疗费结算,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目录执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在可报销的费用范围中,在社区医院就医,可报销95%;在一级医院就医,可报销92%;在二级医院就医,可报销90%;在三级医院就医,可报销85%。
此外,50岁以上,每增加10岁,报销比例相应增加2%。
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乙类药品费用的10%、200元以上检查费的20%、门槛费等项目,都由个人自付,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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