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种材料报销上调
心血管支架上调了100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费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后,医保基金每年将多支出7000多万元,用于提高参保人员使用医用材料部分医疗费支付水平。
一次性医用材料分为两种报销方式,一种是按限额管理,共有10种;另一种是先行自付。
从4月1日起,按限额管理的9种医用材料政策调整,报销封顶线上调。除人工全髋关节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没有调整,其余9种封顶线上调1000元到3.8万元不等。三腔或除颤起搏器上调幅度最大,调整前是1万元,调整后是4.8万元,上调了3.8万元。
以心脏血管支架为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9000元调整到1万元,提高了1000元。其中12500元是心脏血管支架的最高限价,80%是报销比例,如果参保人选择的支架超过12500元,超过部分自付。
■举例
在职人员在二级医院置换人工股骨头,如使用10000元的人工股骨头,基金支付金额=10000×80%×93%(该等级医院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7440元,原政策支付6510元,医保基金多支付930元,提高了14%。
同样是这名在职人员,同样是在二级医院置换人工股骨头,使用15000元的人工股骨头,这样计算,12500×80%×93%=9300元由基金支付,其余的5700元由自己支付。本报记者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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