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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有关部门详解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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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几天,通过本报的连续报道,小白鹤的病情被广大读者所知,也牵动了大家的心。实际上,在政府医疗保障制度层面,无论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有关于大病报销的设计。
  该方案明确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所有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将确保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规定报销后,再按规定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报销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报销75%,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报销8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5%。

  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山西省人社、卫生、发改委(医改办)等部门还将及时调整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该方案还采取了“二次补偿”原则,即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这样做,正是为了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

  另外,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省人社厅等部门还将及时调整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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