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合肥、蚌埠、六安、芜湖、铜陵等五市成为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昨日,合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上,合肥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告获得原则性通过。
哪些人能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多高?如何办理?星报记者对这些关键问题进行了梳理。
疑问一哪些人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根据合肥市的要求,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相衔接。
只要是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都是合肥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这些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将被列为保障范围。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为居民医保基金结余,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30元/人。
疑问二起付线是多少?
有这样一种算账,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判定标准。
根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确定为2万元。
疑问三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能达到多少?
合肥市的大病保险将按照个人负担分段补偿,补偿比例为30%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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