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院病历记载不及时、不真实:市口腔医院1例,君安医院1例,吉柴医院1例,朝阳区医院3例。
6、对符合单病种治疗的患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一诺眼科医院2例,八一医院2例。
7、定点零售药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代划医保卡变相开通医保服务:九龙医药有限公司百东分公司。
8、将明确规定的自费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中日联谊医院新民院区1例。
9、医保卡没有按科室由住院处统一管理,部分住院患者床头卡没有医保标识:武警医院、市中心医院。
10、上报虚假病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长春平安医院。
11、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的:长春中德骨科医院、一诺眼科医院。
12、存在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治疗情况:建功医院、长春孚达医院、省肝胆医院。
13、医院管理不严格:省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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